如是等罪,司命随其轻重,夺其纪算,算尽则死,死有余责,乃殃及子孙。

如是等罪,司命随其轻重,夺其纪算,算尽则死,死有余责,乃殃及子孙。

集福消灾之道 · 第 197 / 205

【解释】

如前面所说种种的罪过,司命之神就会随着这个人所犯罪业的轻重,而夺除他的寿命;罪重的夺除寿命十二年,罪轻的夺除寿命一百天,一个人寿算若是夺除尽了,那么他的死期也就到了;而且死有余辜的话,就要殃及子孙了啊!

【分析】

如是等罪,是总结上文的用词;也就是指从‘非义而动’,一直到‘杀龟打蛇’等罪;而司命之神以下的文句,正是说明了随着所造的罪业,而受到果报的事实。佛经上说:‘业是从心里所生起的,而心的现象又是业力所产生的作用;业力是依凭心的造作而招感成形,心就随着业力而现出各种的境界,就像是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!’而心的是非善恶所分,就像响回应声一样;而其中所产生报应的大小各不相同,而且是丝毫不爽的。至于说道殃及子孙,也是通说三世而论的啊!总之远在儿孙,近在本身,乃是报应昭昭不爽的事实;因为自从世人的心行变得奸诈,累积了太多的恶业,而伤害了上帝的好生之心,违背了祖宗的保护之意,于是就导致了子孙艰难,宗祀断绝的果报。有的人就把它归咎于命数,有的人则把它推托给气禀。唉!天地的大德叫做生,连草木飞禽鱼类,天地尚且不忍心见到它们绝灭;况且是人为万物之灵,天地怎么会忍心伤害人们的子孙呢?所以人若不是造下了极重的罪恶,子孙是不会灭绝的啊!然而恶报不尽而波及到子孙,则又是永远不变的事实和道理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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