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轻为重。

入轻为重。

集福消灾之道 · 第 69 / 205

【解释】

把应该判轻刑的,却把他判了重刑。

【分析】

书经说:‘法官在判刑的时候,若是心中感到怀疑,就应该判得轻些。’又说:‘判罪宁可判得轻些,也不要判得比他应该判的罪刑重啊!’但是居然有法官,故意把应该判轻的判成了重刑,实在是严重违背了圣人体恤怜悯罪犯的用心啊!而且人命关天,关系生死,责任更是重大,负责审案的官员,最应该加以留意,小心的搜查证据,不可以有丝毫的疏忽;否则容易被诬赖之徒乘机利用,而误导了案情啊!

故事一:

李若水在担任淮南司理的时候,当时有五名强盗,因为事败被捕入狱;强盗在被审讯的时候,曾经说出与一位出家人一同结党抢劫;后来这五名强盗,都被判了死刑,而且死刑都已经执行完毕了,那位出家人才被官府发现。出家人说:‘贫僧实在没有做过强盗啊!’李若水对这位僧人,应该可以从轻发落;因为强盗都已经死了,无法对质啊!但是李若水坚持强盗说的是真话,竟然狠心的用残酷的毒刑,杀死这位出家人。未料一个多月之后,狱卒李能无缘无故的大叫道:‘和尚啊!这不干我的事啊!这完全是司理李若水威胁我,逼迫我杀你的啊!’李能说完就死了。第二天推司刘元也死了。又过了一天,李若水就暴毙了。不久之后,李若水的家人,也差不多全死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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