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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恩不求报,与人不追悔。
集福消灾之道 · 第 34 / 205 章
【解释】
布施给他人的恩惠,绝对不求回报;赠送给他人的财物,也绝对不后悔。
【分析】
施给他人恩惠,若是还希求他报答,这就是自己的贪爱之心,还没有忘记啊!送给他人财物之后,又觉得后悔,这就是自己的吝啬之心,还没有化掉啊!要知道贪心而且吝啬,这是君子所不为。金刚经说:‘菩萨对于各种的人事物,是不会有任何的执着而行布施的。’又说:‘若是菩萨能够不着相布施,那么他的福德就不可思量了!’由此可知,人若是能够以财物救济帮助别人,能够做到内不见有能布施的我,外不见有受布施的人,中不见有所布施的财物,这就叫做三轮体空,也叫做一心清净。如果能够这样的布施,纵使布施不过一斗米,也可以种下无边无涯的福了;即使是布施了一文钱,也可以消除一千劫所造的罪了。如果稍微有一点希求回报的心;虽然用了二十万两的黄金去救济别人,还是不能够得到圆满的福啊!至于追悔这两个字,尤其是人生的圣凡关键所在;所做的恶事,若是感到后悔,那么将来心中的恶念,也就渐渐的停止了;所做的善事,若是感到后悔,那么将来心中的善念,也就不再生了啊!人若是在布施之后,还会后悔,那么还不如不去布施,不去赠与,来得较为妥当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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