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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因果差别之疑(凡七辨)
安士全书·戒杀 · 第 43 / 62 章
〔问〕好生得长寿,好杀致夭亡,定理也。奈何有好生而寿短,好杀而寿长者?〔答〕报有三。今世所为,一者今生受报,二者来生受报,三者多生多劫受报。好生寿短,宿世孽也,不好生则愈短矣。好杀寿长,宿世福也,不好杀则愈长矣。
〔问〕某某亦曾戒杀放生,诵经持咒,今不见有报,何与?〔答〕报之迟速,视缘之熟与否耳。缘未至而求速报,是犹甫下种而望禾稼之登矣。况官非(*同「匪」)火盗疾厄,人所恒有,今不见此祸,亦即是福,安知不有默佑之者乎?
〔问〕现报示人,方知畏惧,迟至后世,皆谓渺茫,天何不使人速受其报乎?〔答〕报之迟速,自业所招。善人前孽既至,不能先报其善,恶人宿福既临,不能先报其恶。譬如治圃之人,先植桃而后植李,虽巧于灌溉。不能使尺寸之李,先成于拱把之桃也。若必俟现报而信,亦愚之甚矣。
〔问〕某某未修福时,所求如意,作善之后,触向坎轲,将谓业报偶然相值乎?〔答〕若非偶然,定是宿世有业,当受重报,因其修福之故,转重令轻耳。譬如大辟(*死刑)之囚,冬间方行就戮,未至其期,因有力贵人之请,杖而遣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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